生育服务证》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准生证是每个准爸准妈都需要办理的证件,其实我们所知道的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单、准生证都是一个东西,目前国家开放三胎的情况下,是无需办理,只需要做好相关登记即可,但是需要报销医保或者生育险的小伙伴们就必须要办理了,因为他最大的价值就是在于,它是“出院医保结算和报销生育险”的必备材料。
一、办理时间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办理流程
既然这个证这么重要,那赶紧来了解是如何办理的吧,这可是非常重要的“求生”技能啊!
假如是生育第一个子女,则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最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计划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假如是想要生育二胎,则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所需资料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以下资料,亲们记得要带齐资料再去办理,以免白走一趟哦!
1.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领证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
4.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Ps:假如是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哦~~
四、有效期
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使用期限为1.5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否可以代办呢?不同地方对于这个证件是否可以代办均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可以进行网上免费办理,有的地方可以找家人代办,具体需要妈妈们询问过后才有答案。
对于本地居民,拟在市外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具体如下:
已婚育龄妇女需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
1、未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办拿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填写好后,到村(居)计生办加意见和盖章,最后到镇计生办办理;
2、已婚的人群可以到户口所在的村(居)会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女方带上身份证、一寸照片等相关婚育证明办理材料,到村(居)委会计生办加意见和盖章,最后再到镇计生办办理。